国晖北京- 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发布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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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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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一般结婚的时候要买“五金”,除此之外,你可能还会遇到下列五金:“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它们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吧。

国晖北京- 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楚

    说起定金和订金,恐怕是本文介绍的“五金”中最常见的两兄弟了。那么,这两种“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定金具备担保的性质而订金没有。从“预付”的角度来说,订金和定金都需要“预付”,不同点在是否均具有担保的性质。

    可以肯定的说,“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从一般认知来看,它并不具备“定金”的性质,我们平时说的“预付款”指的就是它。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而定金就不同了。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是由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其次,定金可以双倍返还,而订金则不能请求双倍返还。在退还方面,很多人认为定金是不能退的,实际上这是一种误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后半句话明确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注意,是双倍返还!

    另外,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押金:自己的钱存放在别人处

    相信大家对押金也很熟悉。押金在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保证金:核算存入银行等

    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

    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也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违约金:一方违约时要赔给的钱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同时,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结语

    在生活中,上面这“五金”是不可以避免要用到的,希望大家看到我们的文章能学到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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