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维权热线: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008-8667
律所地址:中国 · 北京 · 朝阳区 · 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1层
发布日期:
很多大学生选择在假期投身于社会实践,进行实习或打工活动,以此丰富社会经验并赚取一定的经济回报。然而,当这些年轻人在打工期间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他们所面临的因事故导致的收入损失能否申请赔偿,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案件详情
原告徐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利用暑期时间在某平台做外卖员。某日,被告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
陈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15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事故发生时,徐某已打工一个月,平均每天收入约120元,并计划在暑期再打工一个月。然而,由于此次事故,徐某无法继续打工,导致其暑期可期待的收入减少。为此,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误工费。(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徐某是在校学生,但其在暑期确实在从事外卖员工作,且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根据徐某的伤情,暑期仍在误工期限内,如其未发生该交通事故,仍可再得一个月的打工收入3600元。因此,法院依法支持徐某的误工损失3600元。
判决结果如下:相关费用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某保险公司按40%的比例赔偿。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期间收入损失的认可和保护。
律师说法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大多数侵权案件中,由于在校学生通常被视为需要父母支付生活费的群体,因此学生并无误工费赔偿。
然而,随着大学生假期打工现象的普遍化,这一传统观念正逐渐发生变化。本案中,徐某利用暑期打工且有固定收入,因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在假期打工,其假期期间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实际情况的灵活应对和对个体权益的尊重。
律师提醒,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在打工期间遭遇意外伤害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和误工损失。同时,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的赔偿途径。(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 END —
在线咨询
来所路线
关注微信
关注抖音
电话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