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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作为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全民共庆的重要时刻。然而有很多劳动者,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坚守工作岗位。那么,国庆节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一、国庆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庆节期间,10月1日至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至10月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需根据这两天数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在10月1日至10月3日这三天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作为加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三倍日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 × 300%
其中,21.75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如果劳动者在这三天中加班了若干小时,则还需将日工资折算为小时工资进行计算,即:
每小时加班工资 = 三倍日工资 ÷ 8
三、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
在10月4日至10月7日这四天调休的休息日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200%作为加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二倍日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 × 200%
同样,如果劳动者在这四天中加班了若干小时,也需将日工资折算为小时工资进行计算。(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四、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确定方式如下: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实际履行的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温馨提醒
1.保留加班证据:劳动者在加班时应尽量保留加班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了解公司政策:不同公司的加班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劳动者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公司规定。同时需要注意,节假日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而非仅提供调休。
3.及时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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