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解气!妻子挥霍家产无度,丈夫起诉,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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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老李与吴女士结婚后共同经营一家水果店,虽然这份买卖没带来大富大贵,但也让家里的经济条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依靠这份买卖加上夫妻二人的精打细算,家里也因此积攒下了大几十万的存款,老李将这笔钱作为女儿的大学教育资金存在了妻子吴女士名下的一张卡里,想着都是一家人,钱自然存在老婆这儿最安全。谁成想,老李最近发现妻子吴女士很喜欢去美容院,甚至开始做起了整容,使用的护肤品也越来越昂贵,据妻子说,她最近在使用的面膜一张都要几百块,省吃俭用了一辈子的老李听到这个价格,因惊讶张大的嘴久久合不上。老李怎么也想不通,从前勤俭持家的妻子怎么变成了现在这样。不放心的老李,趁妻子卖货空隙,偷偷将存放孩子教育基金的卡从老婆的钱包里取出,拿到银行一查才知道,大几十万的存款已经被老婆基本挥霍一空,一气之下,老李将妻子告上法庭,不仅要求与变得如此“败家”的老婆离婚,还要求法庭分割夫妻共同存款60万。


法庭上,老李表示,美容、整容都属于大额支出,支出前应征得家庭其他成员的同意,但是妻子吴女士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处分家庭财产,应属其个人行为。
面对丈夫老李的起诉,自知理亏的吴女士坦然同意离婚,她觉得这日子本身也过不下去了,因为自己与老李的消费观存在着严重分歧。但是老李提出的分割共同存款60万元的要求恕自己不能认同,因为这笔存款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花钱做美容属于正常的生活开销,自己有权按照意愿处分。为了弄清基础事实,法院对吴女士的涉案银行账户交易流水进行了调取,发现吴女士在最近的一个月内累计有接近60万的账户支出记录。但吴女士称,这接近60万的账户支出中有很多并没有用于美容整容,而是用于水果店装修等家庭开销。经查明,60万中确有10万元用于水果店装修,属于合理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还有10万用于家庭的其他开销,但可以确定的是其中有40万被吴女士用于美容整容等高消费活动。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60万元属于夫妻二人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夫妻一方行使共同财产处理权时应秉承节制、理性以及审慎的原则,合理且规范的使用,而不是肆意挥霍,不能损害配偶方的财产权益。吴女士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时,合理的部分法院予以保护,但是过度高消费的部分因未征得配偶方的同意,并未以家庭日常开销为目的,且有挥霍性质,属于侵害到了配偶方的财产权益,判决吴女士给付老李存款补偿款20万元。
在此律师提醒大家,夫妻双方在生活稳定、家境殷实后,切莫迷失自己,要自觉抵制外界诱惑,树立良好家风,秉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时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束行为,建立家庭责任感,尊重和维护配偶方的家庭地位,如此,日子才能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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