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这些东西不要随便借人……

发布日期:

2022-06-16
浏览次数:
来源: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朋友之间玩得好,难免会遇到朋友向自己借东西,但无论关系多好,这五种东西都要慎借!

1.私家车

私家车借给他人,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面四种情况,借车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身份证

身份证外借会有很多潜在的风险,同时,出借身份证也属于违法行为。

身份证是每一位公民身份的象征,借用身份证会有很多潜在的危险,如他人使用你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过户车辆、注册成立公司等,如果信用卡恶意透支、车辆出车祸陷入法律纠纷、公司欠债破产等,都会给身份证的原主人惹上不少的麻烦,破财甚或承担法律责任也是有可能的。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手机

手机是庞大的隐私库,出借手机切记要保护好隐私,谨防丢钱。

以前的手机只能用来打电话、发短信,而现在的智能手机俨然是我们庞大的隐私库,里面有我们无数的聊天记录、照片、浏览记录等等,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曝光一些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十分尴尬和懊恼。

此外,大多数人的手机软件常常捆绑银行卡、开通支付宝等跟钱有关的业务,如果他人借用手机,请一定要小心,谨防“丢钱”。

特别提醒,即便是二手手机,也应该在完全处理好之后,再借出。

警方提醒,如今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手机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电子钱包,切记保护好隐私,不要轻易借给他人使用。

4.医保卡

医保卡外借属于违法行为,借给别人使用,实际上相当于骗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为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是广大参保人的钱,你把卡借给没有医保的人使用,说白了是在骗取医疗保障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负刑事责任。

5.房产证

房产证最好不要外借,会产生被借去抵押贷款、被掉包等风险。

风险一:被借去抵押贷款

还是那句话,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你的不动产权证被借去抵押贷款,而相关人员到期又没有还上贷款,那你就要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他到期没有还上贷款,银行将有权对抵押物作出处理,或进行拍卖、转让等,以此获得的款项作为偿还借款人所借款目。

风险二:不知情的状况下被调包

现在的造假技术很高,千万别高估自己的鉴别能力,况且大部分人对借出去再还回来的东西并不设防。借房产证,尤其是借原件,千万要注意。

国晖北京以法相助,与您同行。北京律师咨询,一对一服务。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008-8667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