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毕业季是小伙伴们找工作的高峰期,现在已经进入9月份了,相信诸位“干饭人”都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岗位。那么在职场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北京律师找国晖,国晖北京帮您忙。这里有国晖北京律所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等你来get!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协商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应当订立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分为下列情形: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视为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温馨提示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相关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后台联系小编或欢迎拨打全国法律咨询电话:400-008-8667!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