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夫妻并无真实的离婚意图,却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假离婚”,暂时解除婚姻关系,“假离婚”真的是假的吗?在法律上有效吗?
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并无真实的离婚意图,而是通过民政局登记、法院诉讼等途径,暂时解除婚姻关系,达到目的后再恢复婚姻关系的行为,法律上有“假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一方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婚姻关系,我国实行登记制度,一经登记即产生公示公信效力。协议离婚时,只要双方登记离婚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即解除。
离婚“假”?效力“真”!
无论是通过民政局进行行政确认,还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夫妻双方的离婚行为都是真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身份关系一旦改变,不会单纯因为“当初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就失去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律上,并不存在什么“假离婚”,“假离婚”只是民间的一种较为形象的提法,而不是法律术语。
婚姻绝非儿戏,无论结婚还是离婚,一纸文书背后附着的是人身、财产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想通过“假离婚”来规避国家管控政策,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存在若干法律风险,并不值得提倡。
你以为的“假离婚”存在的风险
家庭破碎
父母共同撑起孩子的一片天,父母离婚即使是一方出户,也意味着天塌地陷,家庭破碎。
房财两空
大部分“假离婚”在当初都会觉得反正是假离婚,财产给谁无所谓,所以往往约定房子、“票子”都归一方。到后来,假戏真做,房财两空。即使之后真的复婚,在“假离婚”期间一方购置的财产、收入,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债务压身
有些“假离婚”为了贷款,那么在离婚后一方申请的贷款,便属于个人债务。也有一些为了逃避债务,然而,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约定仅对夫妻双方生效,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该还的还得还。
亲子受伤
如果生育了子女,“假离婚”时必然要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约定。你认为是假的,但孩子很单纯。你的假意却真真实实的伤害了孩子。
根据法律规定,在双方签收民事调解书的同时,离婚行为即刻生效。形象点说,领了这份法律文书,就“等于”领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一旦离婚,身份关系不可逆转,无论真实目的为何,当事人都不享有请求撤销的权利。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假离婚”确有“真风险”。离婚无假戏,一做即成真!
劝君三思行,小心掉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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