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入职、离职当月,单位需要缴纳社保吗?

发布日期: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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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有一百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入职、离职当月不缴纳、试用期不缴纳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入职、和离职当月应缴纳社保吗?

需要,无论员工几号入职,即使处于试用期内,劳动关系都存续,因此,入职和离职当月也应为劳动者正常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通常是下月缴纳上月的,因此,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登记,可以覆盖入职当月的社保费用。

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吗?

需要,试用期开始,即开始用工,需缴纳社保。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哪些情况用人单位无需缴纳社保呢?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和建立劳务关系的人员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退休时未缴纳满15年,如何处理?

退休且缴纳满15年社保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缴纳满15年社保,怎么办呢?劳动者可自行补缴至满15年,届时,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且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背信弃义吗?用人单位作为较为强势的一方,应对法律有更全面的把握。

单位拒绝缴纳社保,如何处理?

单位将面对责令限期缴纳、有条件的划拨和交滞纳金一条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发生工伤后补缴,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只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吗?对单位而言有何风险呢?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立刻补缴,也不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了!需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从规避自身风险的角度看,用人单位也应今早缴纳社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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