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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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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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提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一、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

    1、(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2)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提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能领失业金么?

    1、不能,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仅用人单位享有,劳动者也是享有的,也就是说法律同时赋予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解除权。但当事人在行使解除权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一个是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一个是也不能出现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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