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什么条件?-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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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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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在新人进公司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会签署的一份合同协议,若是合同期满,想继续留在这家公司,就有续订劳动合同,一般是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经过了续订程序之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得到延续。但是在续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内容。那究竟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什么条件?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签,协商续签合同事宜,避免不续签的补偿金。

    3、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7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此不难看出,《劳动合同法》为了提高我国《劳动合同》的签约率,避免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所带来的社会混乱,将稳定劳动用工关系作为我国法律控制的重点环节之一。所以,每一位企业HR,都要有正确认识,确保本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约保持在100%,并对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避免因小失大。

    二、用人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下列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行为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

    1、劳动纪律要在劳动合同中明文规定,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生效的。

    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的。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千万不可疏忽大意,否则的话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若因为单位提高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导致劳动合同最终不能续订的话,则此时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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