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是什么?-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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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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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酒驾和醉驾,相信很多人都傻傻分不清楚,都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法规适用及处罚的区分

    (一) 根据2012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况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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