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晖- 发生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赔偿吗?

发布日期:

2022-04-06
浏览次数:
来源: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律师找国晖,国晖北京帮您忙。如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律师咨询一对一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答。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发生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赔偿吗?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事故认定书中应当对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

那么赔偿是依据交通事故责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赔偿吗?

    
    下面通过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张红霞律师代理的一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来看一看如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吧。


01

民事判决书


北京国晖- 发生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赔偿吗?


案情简述


    2020年8月24日15时29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某路口段中国邮政北门,某甲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某乙驾驶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某甲车辆前部与某乙车辆前部接触,接触部位损坏,某甲、某乙受伤。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某甲为主要责任,某乙为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据交管部门对于涉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某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某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结合事故事实一经过,本院认定具体的责任比例为:某甲承担65%的责任比例,某乙承担35%的责任比例。

律师评析




    本事故责任由交管部门作出,赔偿责任由法院认定。本案是法院结合事故事实经过,认定具体责任比例,某甲承担的责任比例由70%降为了65%。

    

    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而争取公正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在诉讼中,认真讲事实,积极摆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申请法官重新划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依据交通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原因、路权原则、违法行为、过错大小等因素进行的责任认定。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完全等同于侵权案件中的赔偿责任比例。人民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以突破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相应调整赔偿责任比例。

    2、交通事故案件中,如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相反证据,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并最终认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

    3、事故认定书作为一份专业的证据材料,其证明效力固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在具体诉讼案件中,仍会因相反证据或被突破。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国晖北京以法相助,与您同行。北京市律师咨询,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律师咨询一对一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后台联系小编或欢迎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400-008-8667。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专业的法律解答。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