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案例-遭遇交通事故骨盆受伤,被评十级伤残,国晖律师助当事人争取40万赔偿

发布日期: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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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如何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是法律体系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话题。


国晖案例-遭遇交通事故骨盆受伤,被评十级伤残,国晖律师助当事人争取40万赔偿

案件详情

2023年3月23日18时1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某交叉路口,何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李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李某受伤。经交通支队认定,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事故造成原告多处骨折及其他伤害。李某住院治疗23天,出院后定期复查。经查,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

随后李某来到北京国晖律所寻求帮助,国晖律所王爱莲律师办理该案,在和李某沟通了解情况后,依法联系专业鉴定机构,经伤情鉴定评定,李某多发骨盆骨折畸形愈合,同时多处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

经过充分准备,王爱莲律师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用品费、交通费、财产损失、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0万元。(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国晖案例-遭遇交通事故骨盆受伤,被评十级伤残,国晖律师助当事人争取40万赔偿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事故认定书,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对于原告的损失,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何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对原告实际产生的各项损失进行了确认,并最终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限额内赔偿李某共计40万元

律师说法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是赔偿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本案中,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人民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人,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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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大家,在驾驶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以便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同时,受害者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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