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足,吃不饱的年代彻底离我们远去了,同时,社会医疗条件的大幅提高也让人们的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提高到了78.2岁。这些改变固然可喜可贺,但对于老人的晚年生活来说,虽然已经不必再为物质赡养条件发愁,但衡量其质量的是否够高另外一个指标——精神赡养条件,却常常被人们忽视,尤其对于今天这个什么都讲求快节奏的社会来说,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心、陪伴、安慰愈发弥足珍贵。
关大爷(化名)夫妇结婚后一共生育了四名子女,四名子女成年后各自有了自己的小家,关大爷夫妇本以为终于到了享天伦之乐的时候,衰老却让老两口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二人于2010年先后患上重病,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四名子女都有自己的家庭与事业需要兼顾,都无法“脱产”照顾老人,于是兄弟姐妹四人决定请保姆照料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但是老两口却不愿意,觉得家里有陌生人走来走去,总感觉不自在。最终,小儿子关强(化名)将两位老人接到了自己家中,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这一照顾就是十年之久,两位老人于2020年先后去世,小儿子的悉心照料减轻了老人身上病痛带来的精神折磨,故老人的病后生命质量得到了极大提升。关大爷夫妇去世后并未留下遗嘱,也正是这个原因,四名子女在房屋的遗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并闹上了法庭。其他三名子女认为,老人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割,也就是说四名子女每人享有25%的产权份额。但是老人的小儿子关强认为,自己一直与二位老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依据查明的事实,关强在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这十年中,不仅给予两位老人生活上的特殊照料,在精神上也给予了较多的陪伴和鼓励,此外,在与两位老人共同生活的这十年里,关强与关大爷夫妇形成了生活共同体,关系更加密切,在经济上关联性也更强,应当认定关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结合公平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法官在遗产分配比例上作出突破性倾斜,确认诉争房屋由关强继承70%,其他三名子女各继承10%。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愈加严重的今天,老人的精神赡养需求不容忽视,子女的精神赡养义务更不该缺席,“常回家看看”不能只出现在歌曲里,更应该落实到行动上。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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