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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同窗之谊更是很多人温馨的回忆,但不知,还有可能是噩梦的代名词。
据媒体报道,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的小光(化名)长期遭受三名同班同学的霸凌,2024年3月10日,小光被他们残忍杀害。这一事件一经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截止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抓获。
遭遇不幸的小光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小光告诉他的奶奶有同学约他出去玩,奶奶没有过多考虑就同意了。当下午1点58分爷爷给小光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留门时,小光还接了电话。但到下午5点再次联系时,小光的手机已关机。家人开始担心,晚上10点多仍未找到,于是报警。警方查看监控发现,小光与另外3名男同学一同出现在视频中。于是在3月11日凌晨2点,警方与村书记前往询问这3名学生,但他们均否认见过小光。
随后孩子父亲感到事情可能不妙,赶紧重新办理了孩子的电话卡,并查看了微信记录。他发现孩子曾向其中一名同学转账几百块钱,便立即向警方提供了这一线索。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最终承认小光被埋在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当赶到始发地点的时候,孩子面目全非,被埋葬的过程令人心寒。
之前小光多次表示不愿去学校,但未被家人深入了解和解决。在小光被发现遇害后,肥乡区公安局开始着手调查此案。根据目击者和家属的描述,小光遭受了极端残忍的对待。(国晖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13810963142)
得知这件事后,评论区大家的第一感受不是愤怒,而是后怕。十几岁的孩子,懂什么呢?但是竟然敢霸凌同学,懂得杀人之后把尸体掩埋。这让多少家长彻夜难眠,假如是自己的孩子,自己又该怎么办,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 师 解 读
北京国晖律所沈旭律师表示:对于这起河北邯郸发生的初中生被杀害案件,深感震惊和悲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三名初中生的行为是否符合被追诉的标准还需要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如果符合规定所说的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沈旭律师表示:一方面应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应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时刻保持警惕,加强防范意识,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应该更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问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他们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防止犯罪的发生,让孩子们能够在阳光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国晖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1381096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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