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所找国晖,国晖北京帮您忙。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父母离异后抚养费花落谁家?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人工授精是现代的一种辅助生殖技术,可以帮助无法生育的夫妇圆了想要孩子的梦。那么,如果父母离婚了,人工授精的孩子的抚养费归谁呢?
下面进入今天的故事讲解:
案情简述
李大汉和周小敏是夫妻,二人一直想要孩子,但一直没有成功怀上,最后以人工授精的方式喜得一女,取名李小柯。然而,周小敏的公婆重男轻女,嫌弃周小敏,处处为难她,李小柯也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周小敏忍无可忍,与李大汉离婚,独自抚养李小柯。
随着李小柯年龄的增长,抚养她的费用不断增加,周小敏无力独自承担所有的经济费用。李小柯知道该情况,希望其父亲李大汉给付自己的抚养费,减少母亲的经济负担。然而,李大汉拒绝给李小柯抚养费。李小柯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大汉支付李小柯的抚养费。
那么,李小柯能否要求李大汉给付抚养费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所提供的必要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对此,《民法典》第1067条作出了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请求支付抚养费,这就由抚养义务转变为责任,具有强制性。不过,这里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当进行进一步的界定,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经济收入在学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是否都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需要研究,否则会增加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的抚养义务。已经成年但有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与已经成年上大学甚至在读研究生、博士生的子女是不一样的,应当有所区别。
此外,因离婚等原因而中止亲权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对于其未成年子女,应继续负担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享有抚养费请求权,可以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请求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行使,也可以不通过诉讼的方法行使。
如果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向对方主张抚养费请求权,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诉讼的方法提出。可以是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如果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父母都不履行抚养义务,其他顺序的监护人也可以代为提出诉讼。
李小柯是否有权要求李大汉支付抚养费?
上述故事中,李小柯是李大汉和周小敏通过人工授精而出生的子女。人工授精虽非自然受孕,但精子是由李大汉提供,由周小敏分娩,属于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此,李大汉和周小敏是李小柯的亲生父亲和母亲,二人对李小柯负有抚养义务。离婚后,周小敏一直抚养李小柯,而李大汉未履行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有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的规定,李小柯有权要求李大汉支付抚养费。
李小柯是未成年人,李大汉应当给付抚养费至其成年。不过,如果李小柯成年后,因身体残疾,或是在上学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李大汉仍应当承担抚养李小柯的义务。由于李小柯随母亲生活,李大汉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其义务即可。至于抚养费请求权,可以由未成年的李小柯提出,也可以由李小柯的法定代理人周小敏提出。请求方式上,李小柯或是周小敏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行使,也可以不通过诉讼的方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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